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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12.17 新聞來源: 浏覽次數: | |
1.托運人托運航空貨物(wù)必須填寫航空貨運單(Air Waybill,縮寫:AWB)。航空公司須出具航空貨運單。 2.航空貨運單是航空貨物(wù)運輸合同,它是航空公司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的書(shū)面憑證(documentary evidence of carrier's and shipper's signature to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航空貨運單正本三份: Original 3(for shipper)〔正本3(交托運人)〕藍(lán)色此份交給托運人,作爲航空公司收到貨物(wù)的憑證和航空公司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的書(shū)面憑證。 3.航空貨物(wù)運輸合同及其合同條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是一(yī)種格式合同,其内容和合同條件的依據是《華沙公約》和《海牙議定書(shū)》的有關條款。爲了理解制定航空貨運單合同條件的依據,我(wǒ)(wǒ)們摘錄《一(yī)九五五年于海牙修訂的華沙公約》的有關條款。 4.航空公司運單格式及填寫要求航空公司的航空貨運單必須印有發行該運單的航空公司名稱、标志(zhì)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貨運單由兩部分(fēn)組成:第一(yī)部分(fēn),發行該運單的航空公司數字代号,由3個數字組成;第二部分(fēn),序号,由8個數字組成,序号的最後一(yī)個數字爲檢查号, 序号的前四個數字與後四個數字間相隔一(yī)個字。 "Not Negotiable "字印刷在航空貨運單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貨運單是不可以轉讓的,與可以轉讓的海運提單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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